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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着眼“两个一百年”目标的战略全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进一步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充分展示了我们党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强决心和巨大勇气。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深刻把握全会关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目标,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根本,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注意加强学习研究,准确领会改革要求,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巩固与创新的关系,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理念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使反腐倡廉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在深度融合中实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深刻把握反腐败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敢涉险滩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摈弃僵化思维,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方式,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依纪依法加强监督工作,形成整治“四风”、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制度,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要在查办案件上取得新突破。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审查处置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要在制度防腐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用法治的思维、改革的方法建立健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深刻把握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新部署,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打牢反腐倡廉的组织基础。今年以来,青海省纪委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以突出监督职能,强化办案力量为切入点,撤销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管理室,内设机构进一步优化;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巡视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出台了《委厅领导联系派驻纪检组监察处制度》、《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意见》等。这些改革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能,突出了监督主业。下一步,我们要结合青海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通过查找制度短板,针对关键、抓住细节建章立制,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青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多杰热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