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聚焦“三转”履好职
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在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实践中,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始终坚守责任担当,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和省纪委的部署,切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大治贪治庸力度,努力营造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提供坚强保证。
转职能,突出主业
着力抓好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按照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要求,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具体措施,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绩效考评、机关效能督查的重要内容。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落实,制定下发《关于2013年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的通知》、《厦门市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项的暂行规定》等,对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博饼”(闽南地区特有的中秋传统活动)、送节礼等不正之风提出“十个严禁”要求。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抓住重要节点,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200余次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受理涉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举报104件次,查处违规行为18起,通报3起典型案例。
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注意查处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美丽厦门建设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破坏改革、阻挠发展的人和事。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18件218人,结案215件。其中大案53件53人,同比上升14.29%;涉及处级以上干部16件16人,同比上升14.2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5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869.12万元。
不断强化制度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力。研究制定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推行党委主要领导向上一级党委述职述廉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巡查和抽点述职工作。坚持市领导带队开展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制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指南》,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拓展到全市党政机关、政法机关,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市规划部门加强容积率管理防控廉政风险的做法在全省推广。健全完善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述职述廉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2013年,全市5987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1565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401次、诫勉谈话114人次,开展述职述廉3632人次。
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制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加快内设机构职能整合,将党风室和纠风室合并成党风政风监督室,新设立第四纪检监察室。全面清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梳理出234个,继续保留74个,其他160个不再参与。结合机构改革,研究完善在所有党政部门实现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和统一管理的具体措施,探索建立“一对多”和“一对一”相结合的派驻模式,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
转方式,正确履职
转变办案方式。加强对案件线索梳理和排查,规范线索接收、受理、转办、处置和督办流程,对历年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提高线索管理水平和利用率。2013年,全市初核线索141件,转立案132件,初核转立案率93.62%,同比上升29.2%。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现了“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目标。
转变监督检查方式。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的角色定位,重在强化“再监督”,重管人、促管事,抓工作部署,抓监督检查,抓问责问效。坚持依法监察,提高监督实效,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制定出台《关于提升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实施执行力的工作方案》、《关于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的意见》,采取挂牌督办、约谈、质询等方式,对未按计划开工、投资滞后、进度缓慢项目实行责任倒查。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整改落实23个问题。
做好统筹组织协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把反腐倡廉责任落实到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健全完善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将“廉洁城市”指标元素融入“美丽厦门”建设之中。
转作风,着眼长效
以整治庸懒散奢为重点,健全推进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以“着力整治庸懒散奢、马上就办增效促廉”为主题的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活动。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注重日常监督考核,加大治庸力度。出台《厦门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规定》,深入开展“公众评效能”活动。组织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庸作为、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2013年,共对212人进行效能问责,通报10起效能问责典型案例。
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保障基本民生、热点民生加强督查,坚决纠正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网络和信访举报直查快办机制,加大实名举报查办反馈力度。开展“促厦门发展、请人民评议”活动,首次组织市纪委委员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开展11场现场评议,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质询评议,促进问题整改;建立社区纠风工作联系点,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纠风网络。以《厦门日报》“监督在线”、厦门电视台“监督视线”、厦门网“纠风在线”和12388信访举报平台、鹭岛清风网站为载体,畅通群众诉求渠道。2013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338件,并通过“监督在线”等平台曝光318起群众反映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