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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高官落马”

        高官落马在任何国家都是重大事件,自然会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调查的官员级别越高,其过程就必然越复杂、周期越长,也就更需要公众保持耐心和理性,否则就容易出现一些非理性心态:
        比如猎奇的心态。随着一个又一个高级官员应声落马,部分公众在赞叹同时,总在问“更大的老虎去哪儿了?”“背后的老虎又是谁?”这种猎奇心态背后隐藏的逻辑是权力链就等同于腐败链。实际上,权力链与腐败链没有绝对必然的关系,有上级腐败而下级清廉的,也有下级腐败而上级清廉的。
        其次是起哄的心态。部分公众因为痛恨腐败,认为唯有反腐才能显示出执政党依法治国的决心,舍此无它。当执政党的其他工作触及到部分人的利益,这部分人就会发问“有时间做这个,没有时间去反腐?”实际上,只要危害到了公众的利益,国家就应该进行治理,腐败也好、黄赌毒也罢,都在国家的治理范围之内。对“打击网络谣言”和“东莞扫黄”的为难无非说明了极少数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已经丧失了孰是孰非的底线。
       还有怀疑的心态。高官落马前后形象反差,让部分公众“大呼上当”,进而迈向了怀疑一切的极端,认为“不查都是清廉的、一查都是腐败的”。权力需要监督,权力也同样需要信任和尊重。没有监督、就会有人滥用权力;但没有信任和尊重,我们就得不到好的服务。
        高官落马,需要理性看待,需要划清三个界限:
        划清落马高官与执政党的界限。落马高官也许曾经是执政党中的一员,但是落马高官不能代表执政党。不能因为个别的高级官员腐败堕落了,就抹杀了整个执政党的贡献。高官落马恰恰说明执政党没有护短,有勇气面对自己存在的问题,有信心也有能力解决好这些问题。
        划清落马高官与公务员群体的界限。不少人误将落马高官的生活等同于公务员群体的生活,认为公务员群体的生活只是层次上的不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误解。对于那些不愿腐、不能腐的官员而言,没有权力寻租,自然就没有黑色和灰色收入,他们的待遇与付出同等努力的、从事其他职业的人相比,并不算高。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公务员而言,他们更不是腐蚀的对象,收入就更不占优势。其实,高官落马前的生活不仅在公众看来是遥不可及的,在公务员群体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
        划清落马高官腐化前与腐化后的界限。一个人只有在工作中展现出自己拥有过人的能力以及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才有机会登上权力的高峰。从这个角度来讲,高官都不是慵懒之辈,他们都曾干过一番显赫的业绩。落马高官的不同在于他们不能正确认识这些业绩,总认为业绩是个人努力的结果,在别人的夸奖和吹捧中忘乎所以地堕落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对落马官员腐化前与腐化后进行区分,这不仅对于落马的官员而言是公正的,而且对于其他官员而言才更具有警示意义——任何人都不能躺在已有的成绩上睡大觉、更不能因为有所成绩就可胡作非为,任何疏忽大意都将令人追悔不已。
        从来就没有“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任何人都不拥有触犯党纪国法的护身符。有人认为,在这一高官落马后,反腐工作将告一段落,其实并非如此。
        反腐有规划、但没有计划。无论是“反腐”还是“反四风”,都有人心存侥幸,误认为这只是一阵风,只要在这阵风中没有落马就可以安枕无忧,这是部分人急切盼望公布落马高官全部信息的原因。其实,就某一个案而言,反腐需要有规划。要打老虎,尤其要打大老虎,总需要搞清楚打老虎有多少帮手,都曾经有过哪些劣迹,这样才能有理有据有力地将老虎打倒。但就整个反腐过程而言,绝不可能存在计划,反腐也不会在某一个高官落马之后就戛然而止。
        另外,惩治高官不是目的、加强制度建设才是关键。高官落马突显了反腐工作的成效,但高官落马不是反腐工作的目的。高官落马,让人感到很痛快,但更令人感到很痛心,其充分说明“信任取代不了监督”,加强制度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何等重要。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囊括了教育、预防和惩治等环节,反腐的理想状态不是抓住已经贪腐了的官员,而是形成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从这个角度来讲,高官落马后反腐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作者刘富胜是重庆工商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