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心理"让他错误取舍:晚节不保的"小官"
出生在寻常百姓家的朱邦财,从一个普通农民到部队当兵,后在汤泉街道先后担任城管队队长、拆迁办主任,负责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二十余年。在工作中,他曾经吃苦耐劳、兢兢业业,得到组织和村民的认可。
他曾经是一名优秀的乡村党总支书记,多次获得市级优秀党支部书记、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积极招商引资,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改观。他将一个典型的落后村,变为全市乃至全省的示范村。
然而,年近60即将退休的朱邦财看着身边的人都发了家、致了富,而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吃了那么多的苦,却不如别人活得“滋润”。眼看着权力与利益即将“到点”消失,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的内心逐渐失去平衡。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59岁心理”,他开始大肆谋取私利。
随着区域经济飞速发展和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瓦殿村上马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地涉及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苗木补偿等,朱邦财从中看到了“商机”。
2007年,朱邦财从安置房买卖中非法获利10多万元。2008年,在京沪高铁征地拆迁过程中,朱邦财与街道拆迁办副主任韩永余合谋,在被拆迁户秦某某的拆迁资料中虚增拆迁项目,骗取拆迁资金6万元。
尝到“甜头”的朱邦财不舍得就此收手,开始变本加厉地贪污侵占。
2009年下半年,京沪高铁、沪汉蓉铁路项目征地拆迁,需征用汤泉街道瓦殿村部分村民的房屋和土地。朱邦财伙同汤泉街道拆迁办主任张俊、副主任韩永余等人,伪造拆迁资料骗取拆迁补偿款34.88万元。除23.88万元给张俊、韩永余购安置房外,其余钱款被朱邦财等人私分。
2012年9月,在“江星桥线道路拓宽”项目中,朱邦财、韩永余与个体工商户汪谦宝共谋,用汪谦宝提供的身份证虚构拆迁名目、伪造拆迁档案,骗取拆迁补偿款11.55万元,三人将其占为己有。
2008年到2012年期间,朱邦财与另外两名村干部合谋,以春节慰问注册企业的名义,先后多次套取瓦殿村集体资金30多万元进行私分。
在担任瓦殿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朱邦财利用其负责全村工作、配合汤泉街道拆迁办完成相关征地拆迁任务的职务便利,采取伪造拆迁资料、虚增拆迁名目、虚构集体资金用途等手段,贪污京沪高铁项目、江星桥线道路拓宽项目拆迁补偿款以及瓦殿村集体资金,共计72.25万元。临近退休的朱邦财就这样在金钱和诱惑面前,一步一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2013年7月,浦口区人民法院以朱邦财犯贪污、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没收其人民币5万元;追缴其贪污犯罪违法所得41.43万元、受贿犯罪违法所得2万元。(吴敏 张旭)
忏悔录
“今天才真正懂得生活、生命、自由。我悔恨为什么会有今天,一家人能团聚是多么好啊。一个人,几十年,都已60的人了,钱有那么重要吗?失去了自由的时候,才感觉到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听到窗外的鸟叫声,是真的亲切。鸟能飞来飞去,而我却不能离开这七步之门。”
——朱邦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