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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明确四项制度 实行标后监管

4月12日,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城南新区出台了《城南新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确保建设项目中标后,各建设责任主体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约定组织实施,诚信履约,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一是建立项目进场会制度。明确区监察审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监理)单位、中标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为参会对象。

二是实行指纹考勤制度。对区国有投资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或者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或其他重点项目,实行指纹考勤制度。考勤对象为各施工项目班子重要成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三是明确项目跟踪制度。加强项目跟踪审计力度,将审计工作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由区监察审计局根据《城南新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使用和管理办法》对跟踪审计单位进行考核。

    四是确立诚信公示制度。建立诚信体系公示平台,利用我区网络平台,开辟信用体系公示栏目,及时对一些信用不良的单位进行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