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五专”强化办案队伍建设
近年来,建湖纪委紧紧围绕“五专”要求,强化办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案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一是考核保“专”。办案人员必须掌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和办理案件的程序、方法等基本理论,所有办案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办案。
二是培训促“专”。对办案人员定期举办政治理论、法纪知识、会计知识、审计知识方面的强化培训,并聘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就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调查方法、谈话技巧、取证方法)等进行系统讲座和摹拟训练。
三是案训带“专”。倡导办案骨干在办案过程中对其他办案人员尤其是“新手”同志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在谈话、取证、笔录方面进行适时点拨,让他们在办案实践中以案带训,开展“办案能手”等评比活动,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四是旁听引“专”。积极组织办案人员旁听法院庭审,汲取办案经验。尤其对于纪检机关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组织办案人员听取庭审中公诉机关的提问、举证,法庭的质询和认定、双方的辩论,并进行认真探讨和切磋,达到共同进步目的。
五是讲评强“专”。每个案件结束后,由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纪委领导主持召开案件讲评会,让办案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总结得失,积累办案经验,提高执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