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五一”前后执纪监督工作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围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克服“四风”问题,加强“五一”前后执纪监督工作,形成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五一”期间市直交通系统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和市交通运输局党委“9项31条规定”,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清廉氛围,充分利用党员会议、局域网、报刊杂志、宣传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遵纪清廉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清正廉洁过节。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岗位和实际出发,防微杜渐,守好底线,特别做到以下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外出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严禁用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严禁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请客送礼,跑官要官;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等。
为确保执纪监督工作取得实效,通知要求,“五一”期间,市直交通系统纪检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发挥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明察暗访等多种监督方式的作用,重点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节日病”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
通知明确,节日期间的检查情况,将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