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 “三个抓手”落实“三转”要求
亭湖区纪委、监察局严格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通过“三个抓手”强化管理约束,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打造过硬纪检队伍。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找差距、找问题、找目标,切实解决群众意识“淡”、工作作风“浮”、涉企收费“乱”、行政审批“慢”、公务消费“奢”、机关纪律“散”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综合素质。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为抓手,出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制度》,对委局机关工作人员提出“十二个不准”,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纪律、请销假制度、执行公务规则、办事程序以及八小时外作风形象等十二个方面规范纪检干部行为,要求纪检干部带头做党纪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和有力监督者。以自我监督执纪为抓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一律按照党纪政纪上限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