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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集体谈话

    6月16日,建湖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葛启发主持召开县直部门和镇(街道、区)“一把手”座谈会,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同与会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体谈话、集中学习。他要求,一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是法定职责所赋予的,是当前任务所要求的。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要完善主体责任体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县建立起上下互动、有机衔接的主体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班子要落实好集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当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带头廉洁从政。三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好“用人”的责任、“整改”的责任、“监督”的责任、“支持”的责任、“管理”的责任。当前要重点抓好深化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坚决严惩腐败三个方面的任务。四要强化主体责任考核。要抓紧研究制定我县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当前重点要抓好报告制度、述廉制度、评议制度、谈话制度、追究制度等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纪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