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落实“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
建湖县纪委、监察局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取得了初步成效。
转职能,突出主业主责。整合办案力量,成立3个案件检查室,加强办案力量;成立1个案件监管室,加强办案全过程监督;加大办案点软件设施建设,做到办案点安全防范措施、两规对象监控和应急措施全部到位。研究建立与组织、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或单位横向联动,内部职能室相互联动的机制,提升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合力。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加强对各镇(区)、县直机关部门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转方式,增强监督执纪。推行上级统筹下级联动的“区域联动”办案新机制,在乡镇纪委层面,推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机制,在县级层面,推行城区联动办案机制。搭建“廉政微平台”,拓宽举报途径,群众可以发送微信,实时对干部进行监督。构建抓早抓小长效机制,针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以及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但情节轻微、无需立案调查的问题等,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转作风,锤炼干部队伍。以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权为契机,扎实开展“书记谈心”活动,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保持队伍生机和活力。实行“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传帮带”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