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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处发力才能堵塞漏洞

   继今年1月财政部发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来,全国过半省区市公布了差旅费管理新规。这些新规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注重从细节设计入手,全方位堵住“跑冒滴漏”。
  
  近日,人民日报刊登的《郭处长报销记》让笔者感慨良多。山西省政府办公厅的郭处长报销1320元的差旅费要经过出差审批、报销人主管领导签字、财务人员初核票据是否合规等6道关口。
  
  从细处发力,才能堵塞漏洞。之前报销差旅费,一般只凭领导签字就行,不管多少,统统给予报销。如今,少一个程序不报,超一分钱不报,不符合标准不报,违反规定不报,这充分体现了厉行节约的要求,管理约束更具刚性。
  
  “柴堆堆经不住两头抽,青石缸经不住水眼漏”。现在,全国正在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搞好节俭节约,仅靠人治之力还不行,必须依靠法治的力量,依靠制度规定的约束。就目前的差旅费管理新规而言,如果要真正堵住漏洞,形成长效机制,还要在很多细节上下功夫、用实劲。
  
  规定应更具可操作性。差旅费报销繁琐不是目的,利于操作才可行。出差人员外出时,可以在审批回执单上增加出差应知内容,包括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返回后如何报销、报销应注意的事项,等等,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差旅费超额、出差回来因不符合规定无法报销的尴尬。另外,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关费用时,接待单位该出具什么样的票据,这些问题还应在报销办法中进一步具体细化。
  
  规定应更具人性化。随着出行手段的变化,出差人员坐高铁、坐动车的机会越来越多,新办法中应补充乘坐高铁、动车的规定。另外,出差目的地不同,报销标准也应不同。以前不管你去西部出差,还是到中东部出差,回来报销都是一个标准。现在应根据出差目的地的不同调整报销标准。
  
  伴随细处发力,还要从严从紧。以前多报或虚立名目乱报,发现后大不了不报。现在决不能放任这种以公谋私的行为。对超出报销范围的,要给予通报;对查实多报乱报的,要给予严格问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前提在于制度的完善。否则,就可能发生“破窗效应”或者“牛栏关猫”的现象。这样,不但行政性开支降不下来,节俭节约也难以达到应有的目的。只有把规定细化再细化,坚持抓早抓小,“让锤子夯在钉子上”,才能发挥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避免违规违纪和各种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