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推行审后跟踪、审后教育、审后立制等三项措施,认真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治标成果向治本成果的转化。
审后跟踪。在自办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案件审理部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跟进了解处理进展情况,做好纪律处分与刑事、行政处罚的衔接。为此,他们协调法院、检察、公安,要求他们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和决定送达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
审后教育。利用宣布处分决定的时机,精心选择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在发案单位召开案情通报会,开展警示教育。同时,针对特定对象,开展庭审现场警示教育。今年4月,县纪委与县法院联合组织了一场庭审旁听活动,全县50余名村党支部书记到场旁听了一起村干部贪污案,庭审现场成为公开的法制教育课堂。
审后立制。县纪委重点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行政执法、医疗教育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针对办案发现的腐败行为共性问题和新动向、新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先后向有关单位下发《案件审理建议书》15份,督促案发单位制订整改措施60余条,修订、改进工作制度20余项。(建纪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