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当贯穿干部任期始终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27日联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细则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2014年7月28日《扬子晚报》
近年来,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遏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避免“用人失察”,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不少地方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能够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发展。审计工作是政府不可或缺的部门,搞好审计工作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审计法规制度建设的丰富和完善,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行为的规范,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促进。一句话,为审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了保证。
能够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经济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中心。许多领导干部在主抓经济工作时往往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那种“决策时拍脑袋,出了问题拍屁股”就是真实的写照。由于“决策时拍脑袋”,一些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让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等现象屡见不鲜。但是,出了问题以后又不追究经济责任,这就是“决策时拍脑袋”的根本原因。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毫无疑问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这就迫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科学行政。
能够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在经济上的腐败。现在,还有不少领导干部是“一言堂作风,一枝笔审批经济”,对他们的监督形同虚设。因此,单位的资金很容易下了他们的“阴沟”,形成了贪污挪用的腐败。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的完善,是制度监督的公开亮相,是斩断“黑手”的一柄利剑,对预防和惩治腐败有着积极的意义。
但目前,对干部的经济审计都是在其离任或任期届满时才进行,它是一种事后监督。虽然从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国家、集体挽回了些经济损失,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不少损失已无法挽回。因而难免出现“马后炮”,造成监督上的滞后,导致干部考察与使用上的“两张皮”。 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干部已得以升迁或到另一单位任职,审计才开始进行,这样有的人认为人已离任不必太较真。于是,对发现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这样的离任审计往往也只是形式,起不到多大作用, 失去了审计的真正意义。 因此,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是全方位、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片面强调先审后离或先离后审,有悖于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的初衷,很难涵盖经济责任审计中各种复杂的情况,从理论上讲也是不完整的审计监督。对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贯穿于事前、事中和事后,这样的经济责任审计才全面的,更早的发现问题,及时给被审计领导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避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避免干部“带病提拔”,真正起到提醒、规范和防微杜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