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质监局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总局和省、市有关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保证和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近期,盐城质监局纪检组组织监察室、办公室、计财处,对全市系统上半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①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等方面情况;②领导干部带头改进调查研究,带头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了解真实情况,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等方面情况;③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执行会议活动审批程序,压缩规模和时间,提高效率和质量,坚持节俭办会,减少会议活动经费,以及精简各类文件、减少发文和改进公务活动新闻报道等方面情况;④加强和改进公务接待、规范干部外出和出国(境)考察管理等方面情况;⑤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发放津补贴规定等方面情况;⑥贯彻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工作情况。
监督检查采用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查自纠中,各单位要依据中央、质检总局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照检查的项目逐条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在重点抽查阶段,市局将组成检查组,深入到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通过听取受检单位的情况汇报,与有关人员进行座谈,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和各种记录等,了解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结束后,市局将向被检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使此项工作落在实处,该局党组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把此次检查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总局、省、市有关规定的有力契机,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中央、总局和省、市有关规定的长效机制,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周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