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项整治培训中心腐败浪费等"四风"问题
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委的统一部署,以及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的专项整治任务要求,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培训中心腐败浪费行为、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等“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培训中心腐败浪费行为、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等突出问题,是当前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四风”集中表现。《通知》要求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北京市委精神上来,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通知》提出,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市委通知和各项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敢于担当,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超标准安排培训教育活动、安排与培训教育无关的宴请、借培训教育之名兴建楼堂馆所等行为;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的腐败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严肃查处拖欠群众钱款、政府有关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等问题。
《通知》要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研究源头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做到有案必查。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其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督促牵头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规范监督检查的内容、标准和程序,通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要对专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单位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北京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