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建湖

建湖纪委:“四强化”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2014年以来,建湖纪委转变工作思路,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严惩腐败行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

   强化案件查办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和落实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协作办案等制度,实行力量整合、资源共享,形成查办大要案件的合力。

    强化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相结合的举报体系,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及办结等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的线索;要求基层纪委每月向县纪委报告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县纪委对上报案件线索备案审查,加强督查督办,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提级办案。

    强化案件查办监督制约。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明确安全文明办案的工作责任,加强对办案人员安全、保密及廉政纪律教育,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强化案件查办月度通报。对基层纪委的每月案件查办情况于次月5日进行通报,对长期没有自办案件、办案工作靠后的纪检机关,县纪委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认真落实“一案五报告”制度,提升办案综合效果。

   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30余件,立案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纪监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