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廉政约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的意见
近日,厦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国资监管工委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约谈工作的意见》,对约谈原则、约谈主题、约谈对象、约谈方式及情形、约谈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今后,凡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所在单位内部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未能履行好职责或在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中出现偏差、可能导致较大损失的、领导班子内部不团结,经营理念严重分歧,已严重影响工作的、执行“三重一大”有关制度要求出现偏差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出现明显异常情况的、群众反映企业班子成员或重要干部突出问题的,都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