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在一个被限定的世界,规则不仅是个人行动的准则,也是组织活动的基础。人与动物的区别,或者说成熟人格与幼稚人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知道规则并愿意遵守规则。
如果破坏规则的行为被放任存在,那么就会诱使人们去效仿,甚至变本加厉,久而久之,这种无序会被视为理所当然。8月21日,湖南省岳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0多名医务人员在医院门诊楼前静坐,抗议“医闹”暴力伤医的行为。此前一天,该院收治了一名被捅伤的男性患者,但该患者后来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为此挟持接诊医生,欲扭送至死者遗体前下跪,更打砸办公室,封堵急诊科和门诊部大楼。处置“医闹”的规则,应该是第一时间处置家属情绪失控时的攻击性行为,鉴定患者死因,走法律程序。而之前一些“医闹”案例中,警察未及时出警制止暴力行为,医院和当地政府也只是花钱消灾息事宁人,这只能让“医闹”愈演愈烈。解决“医闹”,最终还是要回到法治规则的轨道上来。
公权力受到规则的限制,为突破限制,也有人想出各种花招。近日,浙江宁波街头出现“神秘执法者”:一辆皮卡车,一辆小货车,好几个文身的彪形大汉,不穿制服,不戴标牌,还带了电警棍巡街、砸手机、强制收东西,见到商户门外的东西,不管合规不合规都是一脚踢飞,自称是海曙区城管局“雇来的”。对此,城管局予以否认,一名城管局的官员则称,为整治环境,城管局发动辖区保洁公司、社区、物业共同参与和管理,加派了人手。这等于承认了事实而否认了性质。近年来,上演“全武行”的拆迁公司,私设“黑监狱”的保安公司,高速公路上贩卖保护牌的车队组织,以及现如今城管“雇来的”执法队伍,与基层公权力结合,成为“进可蛮横、退可无辜”的替罪羊。通过这些神秘执法队伍,城管部门轻松实现了权力与责任的分离,办事时便可不必顾及执法部门的规则与形象。但如此执法,明显违法。若这些“神秘执法队伍”与城管无关,还望城管部门及时澄清,并依法处置。
《罗伯特议事规则》中说:“离开了规则,每个人都自由行事,结果就是每个人都得不到真正的自由。”规则与言论自由的关系也是如此。8月20日上午,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侵权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邹恒甫系列微博言论侵犯北大、梦桃源公司名誉权,判决删除涉事微博并在微博首页道歉。2012年8月,邹恒甫曾发微博称“北大淫棍太多”,该条微博3天被转近7万次。判决结果表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遵守现实中的普遍规则。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速度更快,领域更广,作为有影响力的名人,发表言论更需要理性态度和事实依据,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现有的法律制度和适用规则在网络环境下都可以同等适用,网络上的侵权也要付出代价。
制定规则并执行规则,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这首先要求有好的规则,符合实际并易于执行。国务院8月21日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带薪休假在我国早已是法定制度,但是有假难休也一直没有根本改变。这与法律的执行力度有关,与人们的休假理念有关,更与企业与员工的实力博弈有关。强制企业实行带薪休假,无疑会增加技能低经验少的员工的就业难度,企业也可能会通过降低员工其他待遇来平衡收益。因此,带薪休假的规则要得到执行,需要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实际,否则即使表面得到执行,实际效果也会事与愿违,反而让弱势群体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