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世坚: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要突出监督重点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把握责任内涵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前提。当前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监督: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二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要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特别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就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聚焦监督主业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核心。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实现转职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努力实现全年实名举报100%核查、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全省立案数突破1万件的目标,以加大办案力度带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一是精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去年以来,省纪委经过两轮清理调整,省纪委监察厅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213项减少到10项,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等问题,最大限度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省纪委机关着力增强惩治腐败的力量和成效,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目前直接办案的有8个纪检监察室,加上案管室、审理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等与办案相关的机构4个,办案力量总编制125人,约占委厅机关人员总数的54%,赋予各纪检监察室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各项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成立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加强对全省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下一步将指导推动各市、县(市、区)纪委加强办案力量,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比例分别达到60%和70%以上。三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至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举报数同比下降0.4%的情况下,初核数、立案数分别同比上升58.7%、38.1%。立案厅级干部59人,县处级干部418人,数量均排名全国第一。省纪委直接查处东莞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打私办原主任罗欧,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等48名厅级干部。同时,突出“抓早抓小”,强化教育监督、谈话提醒,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半年,全省共实施信访函询724件(次)、信访约谈369人(次),为411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信访举报问题。四是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办案工作纪律,落实好“六位一体”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办案安全“四有”保障机制,从严把关“两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两规”时限,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和案件申诉“零变更”。五是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围绕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奢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1至8月,全省派出暗访队伍390支,拍摄暗访片168期,其中省纪委拍摄“四风”专题暗访片8期,曝光典型作风问题50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77件,处理506人(包括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8人,有效推动了党风政风的转变。下一步将整合作风举报网和行政效能投诉网,增强对作风问题监督合力,努力实现作风举报问题100%处理,重大线索100%核查。
转变方式方法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现转方式。按照“三转”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把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从配合参与转到对主责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提高监督的层次。对主责工作,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要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下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加强领导中强化指导、落实监督。对职能部门的工作,在督查问责中形成威慑、落实监督。纪委主要通过“再检查”“再监督”,及时发现各职能部门履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促使各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强化自身建设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保证。用铁的纪律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形象,实现转作风。一是思想观念要适应。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监督是纪委的本职,树立不监督就是渎职、监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意识,将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自觉。二是素质能力要适应。履行监督责任必须想监督、会监督、敢监督。要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执纪监督的能力、问责追究的能力,做到敏锐发现问题,及时有效突破案件,准确定性量纪,合理追究问责。省纪委高度重视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到今年7月已完成对全省各镇(街)1600多名纪委书记的轮训,并启动对各镇(街)1600多名纪委副书记的轮训,计划年底完成轮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镇街纪委执纪为民能力水平。三是作风纪律要适应。省纪委从组织和制度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采取定岗、定人、定责、定风险、定措施“五位一体”的防控措施,深入开展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抓紧成立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引进外部力量强化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等“六种权力”的规范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小题大作、引以为戒;要做到有信必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护短,坚决防止“灯下黑”。
加强组织保障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基础。一要强化党委的组织领导。党委要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要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尤其是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揭丑、敢于亮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二要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部署。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要积极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切实落实“两为主”、“两覆盖”要求,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的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规定,严格责任追究。要把《广东省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快制定出台《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三要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一体化反腐败工作机制。(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