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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质监局行政执法回访活动扎实有效

为了解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增进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进一步加强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提升执法履职能力,近期,盐城质监局依据省局《行政执法回访制度》相关规定,采取积极措施,扎实开展回访活动,主动征询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回访对象,做到有所侧重。以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作为回访重点,以被处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作为回访对象。通过回访活动,使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在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架起互相交流、沟通的桥梁。
   
二是明确行政执法回访内容,确保监督有效。制作《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回访函》和《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回访表》,以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是否满意,行政执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定程序,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以及有何意见和建议等作为回访的主要内容,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廉洁高效。
    
三是不拘行政执法回访形式,注重实际效果。主要采取信函回访、电话回访、当面约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对今年上半年已经办结的行政案件进行随机抽取,由监察室、法规处、稽查处联合上门回访,其覆盖率达70%以上。同时主动结合职能优势,从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节能增效等方面给企业献计献策,深受企业欢迎。
    四是总结行政执法回访结果,落实整改提高。通过回访,认真倾听受访人的心声,对受访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一一登记,认真进行梳理,并分析原因,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函告行政相对人,以切实解决问题。
   
通过行政执法回访活动,进一步宣传了法律法规,有利于监督制约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廉洁行政,增强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理解;同时有利于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化解矛盾,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促进质监系统行风政风建设,提升了质监部门在企业、群众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