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制定出台审计回访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决定、审计意见落实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审计权威,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城南新区纪工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审计回访制度。
审计回访一般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90日内组织进行,审计回访人员由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共同组成,回访工作主要采取上门回访形式,必要时也可以采取书面回访形式。回访工作主要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行上级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报告或决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和弥补原来审计中的不足,扩大审计成果。审计回访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规定或执行不到位的,区纪工委将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审计小组及审计人员违反规定的,一律从严从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