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实行“五项制度”保政府投资工程廉洁
阜宁县狠抓政府投资工程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制度保廉、制度促廉。一是规避制度。凡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有关的领导、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让自己的子女、亲属等身边人员参加该工程,不得介绍施工队,不得推销工程所需的一切原料;二是廉政监督制度。在建设项目工地现场设立廉政告示牌,公示设计、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的廉洁承诺、廉政合同、监督电话。纪检监察部门向重大工程项目派驻廉政监督员,参与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督。今年共向16个重大工程项目派驻纪检监察廉政监督员;三是廉政准入制度。对投标单位和投标人有行贿行为的、评标专家不遵守职业道德行为的及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产评估等活动中有泄露标底、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不正当行为的,限制其进入本县工程建设市场准入时间;四是廉洁资格审查制度。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建设单位就投标单位和投标人进行廉政资格审查,对有不良行为的投标单位和投标人,在限制其进入本县工程建设市场准入时间内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今年因此原因取消投标不合格的企业有2家;五是巡查制度。县成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纪检监察巡查组,定期、不定期的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整改,构成违纪违法的,提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对24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巡查,发现问题37个,发放整改通知书27份;六是中标约谈制度。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根据项目规模,分别由县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对中标单位、监理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总监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纪检书记进行面对面约谈,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职责,敲响廉洁、诚信履约的警钟。今年以来已约谈项目16个。(嵇青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