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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给纪检监察干部亮身份配“名片”

    近日,建湖县纪委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佩证履职制度,该县委局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在下访基层、监督检查、调查信访等工作时,主动出示工作证亮身份,方便群众监督。工作证上印有的干部姓名、照片、职务、编号等内容。为规范证件使用和管理,对证件的使用及管理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证件要妥善保管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超越规定职权使用;两人以上同时持工作证方可执纪,一人不得执纪使用;执法检查时需与执法证配套使用;离职时应交回交干部室。干部室定期不定期的采取明查暗访、电话调查等方式,对执行佩证履职制度情况检查,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评估使用效果。对使用工作证不规范或履职满意度低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