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市通报违反惠民政策典型问题
记者今天从省纪委获悉:张掖市近日通报了9起违反党的惠民政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并要求全市各县区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认真组织对惠民政策落实、涉农资金使用开展专项治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9起典型问题分别是:甘州区科技局原局长王学聪贪污挪用科技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王学聪在任甘州区科技局局长期间,违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收回项目资金37.7万元、虚报套取科技项目资金40.92万元,私设小金库在账外经管。采取虚报、私分、冲销等手段贪污公款11.84万元,挪用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炒股。2014年7月,区纪委对王学聪违法违纪问题立案调查,8月28日,王学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州区委农办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7月,甘州区委农办主任许福志及分管副主任王积高安排人员编造2009年至2012年培训资料,先后套取科技培训费、劳动技能培训费等扶贫资金33.1万元。2014年11月11日,区纪委、区监察局分别给予许福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王积高行政记过处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问责。
临泽县房管局违规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问题。2013年,临泽县房管局在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过程中,掌握情况不准,审核把关不严,致使26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领取租赁住房货币补贴51480元。2014年9月12日,县监察局给予县房管局副局长兰吉恺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其他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临泽县环保局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临泽县环保局利用“先拨付、后借用”等方式先后从甘肃雪润生化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麟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2个专业合作社挪用省级排污费、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资金132万元,用于偿还办公楼债务和单位其他开支。2014年6月4日,县监察局给予县环保局局长李云行政警告处分、副局长宋国增诫勉谈话。
高台县民政局违规发放城乡低保资金问题。2013年,高台县民政局在发放城乡低保资金过程中,将43名已享受城市低保的“三无人员”纳入农村五保重复保障,违规发放五保资金12.84万元;将451名已享受农村五保的集中供养人员纳入农村低保重复保障,违规发放低保资金70.35万元;20户保障对象虚假申报领取城乡低保资金9.34万元。2014年11月,县监察局给予县民政局副局长朱成民、城关镇副镇长王晓英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其他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山丹县李桥乡高庙村平均分配、虚报冒领低保资金问题。2011年以来,山丹县李桥乡高庙村违反规定,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采取各社社长统一取款、平均分配的办法发放全村居民;村党支部书记宋集英、村委会主任马栋以“顶名”的形式,虚报冒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4580元,用于村垃圾清理等花费。2014年11月21日,县纪委分别给予宋集英、马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县民政局副局长、低保办副主任周述祥等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民乐县房管局违规发放城镇保障性住房补贴问题。2013年,民乐县房管局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补贴发放过程中,审核监管不到位,致使31户保障对象违规领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补贴79645.8元。2014年7月1日,县监察局给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范志忠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其他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肃南县马蹄藏族乡石峰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得顺贪污低保资金问题。2012年5月,肃南县马蹄藏族乡石峰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得顺以重新核定低保人员为名,将已发放给16户低保户的13050元低保金收回归个人使用。2014年7月23日,县纪委给予王得顺开除党籍处分。
肃南县扶贫办挪用财政“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问题。2013年6月,肃南县扶贫办挪用省财政厅下达肃南县贫困乡村网点建设维护费3万元,为本单位购置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2014年10月15日,县监察局给予县扶贫办主任张振华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