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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21人“只挂帅 不出征”被问责

  “袁伟如果把严纪律关,就不至于受处分。”12月12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纪委一位工作人员感慨地说。不久前,因未能对镇财政所所长许经春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及时进行劝阻,该县新集镇镇长袁伟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秦皇岛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只挂帅不出征者”动真格的一个缩影。
  
  该市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牛鼻子”工程。在全省率先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18项,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7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规定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等7种情形,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针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易发、多发的大系统、大部门,秦皇岛市明确由市纪委书记和两名副书记共同对其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约谈,提出具体要求,保证在反腐战场上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局外人”。今年以来,已对16个部门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为确保制度落地,秦皇岛市对各县区及市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采取看材料、询情况、听汇报、查纪要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建立整改台账。该市还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结果运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只挂帅不出征”就要被问责。截至目前,秦皇岛市共有21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娄一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