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恒济镇“三个加强”严格招投标管理
2014年以来,我县恒济镇强化招投标管理工作,通过实行“三个加强”,推进招投标工作高效、健康、有序开展。
加强审核,严把项目申报关。凡镇、村实施的限额以上属于公开招标范围的项目,一律进入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严禁拆分或肢解项目回避进场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由项目分管负责人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预算,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其可行性后组织招标。
加强规范,严把项目招标关。严格执行《恒济镇招投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参与竞标的相关投标人。组织召开好招标会议,确保会议所有程序合法公正。中标人一旦确定后,要在三日内与中标方签订项目合同,并迅速督促其开工建设。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必须经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商议确定。
加强监督,严把项目施工关。项目实施过程中,分管单位相关人员与工程监理严格对照合同要求,全程督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镇督查组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研究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坚持按合同办事,不得随意变更工程量,确需变更的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