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检察院 两规范 一监督 加强车辆管理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使用,杜绝公务车辆违规问题的发生,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两规范、一监督”加强车辆管理。 一是加强教育,规范安全用车意识。组织干警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交通安全工作防范发生重大事故的通知》、组织驾驶人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干警对加强警用车辆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干警从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的高度认识规范、安全使用公务车辆的重要性,使全院干警都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车辆使用流程。完善《车辆使用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由警务科统一管理全院车辆,科室用车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注明用车时间和用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院分管领导审批后,警务科安排使用车辆。实行下班时间和节假日车辆一律封存管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警车,必须由用车部门提出申请,报检察长请示同意,才可以安排使用。在春节值班期间,确定值班车辆和驾驶人员,车钥匙统一由警务科保管,确保值班期间能及时有效处理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 三是加强监督,保障公务用车安全。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全体驾驶人员签订承诺书,书面承诺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不酒后驾车、违规驾车。春节值班期间,将不定期对车辆入库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杜绝车辆违规使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