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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四个强化”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近年来,建湖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和检查考核,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纪委相关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反腐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即失职”的理念。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委局主要领导把办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亲自安排部署案件查办工作,按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管案件工作领导积极参与办案,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加强对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督导,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形成良好的办案工作氛围。

三是强化目标任务。注重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加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力度,从惠农补贴、“三资”管理、民政补贴、土地补偿和工程建设等方面寻找突破口,切实查处一批违规违纪案件。同时委局机关各科室每年要向常委会提交至少一件可以立案查处的案件线索,明确目标,夯实任务。

四是强化检查考核。委局在明确目标任务的同时抓好检查考核工作,定期对基层和委局科室办案工作予以督促检查,严格规定:凡办案空白乡镇纪委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而受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处予以纪律追究的,该乡镇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