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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三个突出”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全面“三转”

    今年来,阜宁县纪委严格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从清理业务分工、加强轮岗培训、突出考核激励三方面着手,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突出兼职清理,确保专人专职。县纪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乡镇纪检书记兼职、分工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参加班子分工,必须配备专职监察室主任,有效地克服了以往专人不专职的问题。同时,建立乡镇纪委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履职制度,促进职能转变。二是突出轮岗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建立健全轮岗交流、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实践训练等各项制度。对2名成绩突出的乡镇纪委书记予以提拔重用,9名年龄较大的纪检书记交流到其他岗位,新提拔11名年轻同志担任纪委书记。及时组织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机关跟班培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三是突出考核激励,提高队伍活力。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具体考核办法中加大对信访办理、案件审理、信息调研、干部队伍建设相关业务工作的考核比重,把推进“三转”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县纪委通过听取情况汇报、组织座谈访谈等形式,及时检查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要求、履行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