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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实名通报再敲作风建设警钟

    新坍中学校长、副校长组织24名教职工聚餐,造成一名教师饮酒后溺水身亡,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该校校长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副校长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县教育局给予其免职处理,并且根据“一案双查”的要求,对此事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县教育局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射阳县召开机关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对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曝光,相关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通报。

    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防止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该县在节前召开机关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对近期通过群众举报、信访调查和明察暗访发现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通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精神不振,纪律松弛;二是有令不行,胡乱作为;三是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四是自律不严,违规失范。曝光了少数党员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收受“红包”、巧立名目乱收费、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接受吃请、失职渎职等行为,共有32人在通报中被点名。

    近年来,该县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狠刹“四风”不松劲,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凡是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一律先停止再调查处理,并且按照“一案双查、提级追究”的要求,从严追究违纪违规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惊醒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