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人15万好处费 因退还不及时官员被判十年
中国江苏网讯 收下15万好处费,纠结两年才将钱退还,因为心中有愧,他还东拼西凑35万元借给对方“周转”。但没想到,因为“纠结”时间早已超出必要期限,他的这一行为依然被认定为受贿。近日,南京六合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原六合区金牛山水库管理处副主任李某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同时,该案两名行贿人也受到相应的刑罚。
吃一顿饭老婆袋子里多出了15万
2009年8月,李某被调至金牛山水库任副书记,分管水库水面养殖承包工作。2010年初,李某分管的水库开始进行新一轮承包工作,当时,承包水库的是一名吴姓老板,2003年跟管理处签下合同。眼看着承包期就要到了,吴老板寻思着如何能续包。为此,他多次找到李某,可始终没有结果。
几个月都谈不下这张合同,吴老板的合伙人张强急了:“我来谈,你就不要管了,有些事情我就自己做主。”之后,张强就安排了一场饭局,请李某夫妇等几个朋友吃饭。酒足饭饱后,张强悄悄塞给李某一张卡,结果被李某挡下了。可李某没想到,妻子却悄悄将这张卡收下了,里面足足有15万元。李某打电话给张强,让他将卡拿走,可对方却说已经在高速上了。
纠结两年
全额退款后凑了35万借给行贿人
对于这15万,李某很纠结。一方面他知道以他的身份收了这笔钱,肯定要出事。另一方面,眼看着15万都已经到手了,李某的贪念一天一天膨胀。尽管他曾多次打电话给张强,让其取回银行卡,可是张强不取,他也没有主动送回去。就这样,这张卡始终留在他手里,一直“保管”了两年,卡上一分钱他都没动过。
之后的事,仿佛是水到渠成。张强等人与水库签了四年的续包合同,且价格不变。 2012年初,张强跟李某商量想借点钱周转,李某第一反应就是把那张银行卡送回去,并明确表示“这个钱是你以前给的,我现在退给你。”后来,李某还找了自己的3个朋友,东拼西凑拿出35万借给张强,帮他“周转”。
又过了两年即2014年,张强行贿案发,李某听说后,跟单位纪工委交代了自己曾收钱的事实,并在纪工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检察院投案。但在投案时,李某并未如实供述,他谎称收钱后3天就退款了。投案后的第3天,他再次出现在检察院,带着一份自己写的自首材料,将所做一切全盘托出。
据此,六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