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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出台“两项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我区制定出台了《城南新区财政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城南新区专项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两项制度。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的监管。《城南新区财政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主要从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资金拨付流程管理、推行会计业务定期对账和交叉复核制度、实行账户分级备案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管。《城南新区专项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主要从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该办法建立了项目申报 “黑名单”制度,存有重复申报、虚报项目、数据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主体,直接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型的项目。

三是从严问责追究。发生财经纪律案件的,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制度,既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