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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巨贪”落马,帮凶岂能逍遥法外

广西南宁的“小官巨贪”丘朝阳因贪污近3700万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这名女性副科长在8年时间里,利用负责接待的职务便利,以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公款,而所敛钱财金额比令政策、仇和等52名省部级高官的都要多。(7月13日中国青年网)

丘朝阳能够利用接待大发横财,在于她手中拥有足够的权力,其先后担任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接待办主任、分管接待办的办公室副主任,这就意味着在单位内部,她算得上是“管火”的角色。然而,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丘朝阳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取向迷失,将手中的权力化为私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也注定了她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肃制裁。

从表面上看,这位“小官”贪污近3700万元,是其一人所为。然而,发票报账程序牵涉面广、环环相扣,想要不露出马脚并非易事,这背后如是没有“帮凶”推泼助澜,岂能让她瞒天过海、轻易得逞?

一方面,帮填空白报账单之人是“帮凶”。对接待办工作人员而言,在空白报账单“经手人”“验收人”处签名,这是违规之举,本该理直气壮拒绝甚至是检举、揭发。然而,他们却反其道而行之,按照丘朝阳的意图将事情一一照办,使其不轨图谋变为现实。此举背后,他们或是出于丘朝阳是顶头上司这个压力而不想自找“麻烦”,或是为了迎合、讨好她而赢得信任、获取“回报”,殊不知,这种行为已是在助纣为虐。

另一方面,审批账单之人是“帮凶”。报账有其相关程序,账单合不合规、能不能报,关键在于审批账单之人说了算。丘朝阳当接待办主任时,报账审批把关之人应是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当分管接待办的办公室副主任时,报账也应由相关领导审签,即便她本人同时在分管财务,上面的“一把手”总该加以过问吧,毕竟平日产生了多少真实接待,大家都心知肚明。然而,如此情况下,她却能屡次得手,这难免会让人产生疑惑,管财之人是如何在管财?是管不下来还是压根没管?到底是真没发现问题呢,还是“拿人手短”说不出口?

同时,虚开发票之人是“帮凶”。据了解,丘朝阳与酒店、酒行负责营销的业务经理或者其他社会人员相勾结,通过向对方支付票面金额4%至15%不等的“税点”,从而获取到虚开发票。虚开发票者岂会不知丘朝阳有所图谋?他们难道不知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当然知道!只不过在利益驱使之下,这些人丧失了原则底线。正是这种歪风邪气的存在,才为贪婪的丘朝阳提供了“揩油”便利。在现实中,类似现象又何止发生在丘朝阳身上,有此行为的干部还大有人在。公安机关也当对虚开发票问题引起重视,加大打击力度。

虚开发票敛财,折射监管之殇。从根本上看,丘朝阳能拿权力来“寻租”,且作案长达8年之久才落马,问题还是出在监管上。在这背后,既有对其本人权力制约不力的问题,又有对内部相关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整治不力的问题。这起案例再次警示我们,当监管沦为形式、成为“纸老虎”时,就往往会为权力“寻租”提供温床,从而引发腐败问题。

在治理利用发票贪腐的问题上,要健全完善相应机制,补齐监督短板、堵住管理漏洞。只有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无空隙的监督、强有力的惩处等良性机制,才能避免“小官”有“大作为”;还要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严厉打击那些助纣为虐的“帮凶”,使之得到应有惩罚,决不能让其逍遥法外、继续兴风作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