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4名村干部要求领取扶贫资金的村民“捐款”修路,村民抱怨—— 怎能鸡脚杆上刮油?
按理说,村路年久失修,村民自发捐款用于维修整治本无可厚非。可是,在四川省蓬安县龙蚕镇鹭鸶田村,多名村民捐款维修村道公路,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在内的4名村干部却受到了严肃处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因想修路却苦于村集体没有收入,鹭鸶田村的村干部竟打起了贫困户手里到户产业发展资金的歪主意。“这简直就是鸡脚杆上刮油、蚂蚱腿上割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受访的村民颇为愤慨。
维修村道:村干部提议向贫困户收费
鹭鸶田是蓬安县龙蚕镇的一个村落。村里有一块大水田,面积有6亩多,状如鹭鸶。田边是一条大路,通往邻近几个乡镇,过往的人多了,大家就叫这个村为鹭鸶田村。村子已有100多年历史,但至今尚未脱离贫困。全村共有323户1187人,大部分村民都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村民不足500人。2014年下半年,通过农户自愿申请、群众评议和公告公示等程序,该村共识别出建档立卡贫困户62户184人。2015年,该村实施精准扶贫,整村推进,人均1630元的到户产业发展资金,直接打到了贫困户的银行卡里。
鹭鸶田村有一条公路,从邻村普光村接过来,在半山腰蜿蜒盘旋。这条公路在鹭鸶田村长1.75公里,由于年久失修,许多地方路边沟渠已经填满泥沙,一遇大雨,从山坡流下的雨水翻过村道,给村民的出行和村道下面的农田造成严重影响。邻村的养鱼户雷某某曾多次到鹭鸶田村“两委”反映情况,说鹭鸶田村的村道经常翻水,大水冲到他在村道下面的鱼塘,导致其损失惨重。
这条路,确实也该维修了,村道和山体连接处的沟渠,确实也该清理了,但钱从哪儿来呢?
村里没有集体经济收入,也没有一分钱积蓄。2015年4月,村党支部书记兰瑞光提议并与村委会主任李明辉、村委会副主任兰彩兵、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李栋梁开会决定,让该村贫困户在收到扶贫款后捐款,用于维修公路、整治水沟。
入户收费:群众代表收取贫困户1.46万元
在鹭鸶田村的村干部主导下,村上选出9名各村民小组的代表,负责收取本组的捐款。
2015年5月,国家扶贫资金打到贫困户的账上后,事先选出的代表开始入户收费。现年80岁的伍正初是1组的贫困户,他负责收取本组的“捐款”。伍正初说,“包括我自己在内,领了国家1630元,拿100元出来,为大家维修公路嘛!”因为事前“工作到位”,贫困户比较配合。两天时间,伍正初就收齐了本组“捐款”——7户贫困户21人,每人100元,总共收了2100元。
从事后查证来看,实际收费情况比较复杂。多数是每人100元,也有50元的。有的“捐款”后拿到收据,很多人又没拿到。此外,也有贫困户没有“捐款”。3组收钱的是黄世奎,7户人,他只收了5户人的钱,“另外两户没遇到人,还没来得及收齐,就在喊退钱了!”
“我们拿了国家的扶贫款,村干部也起了很大作用,他们喊捐款出来,哪好不捐嘛!”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贫困户告诉记者,他“捐”这100元,并不是真正的自愿。
经核实,此次贫困户“捐款”共计1.46万元,各组陆续将收来的“捐款”集中到村干部手中,计划维修公路时再支出。
纪委调查:及时清退贫困户“捐款”
就在鹭鸶田村向贫困户收款期间,蓬安县纪委接到村民举报,说鹭鸶田村向贫困户每人收取了100元,这笔钱是村干部“吃回扣”。
接到举报后,蓬安县纪委迅速展开调查,并查清了事实。县纪委认定,该村要求贫困户以“自愿捐款”的名义,从到户产业发展资金中,每人拿出100元,用作维修村道公路,共收取1.46万元。虽然村干部个人没有得一分钱,但违反了国家扶贫资金使用规定,侵害了贫困户的切身利益。县纪委当即责令鹭鸶田村将这1.46万元及时全额返还给贫困户。事后,4名村干部都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2016年1月,蓬安县纪委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兰瑞光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明辉、兰彩兵和李栋梁警告处分。2016年5月,中央纪委通报曝光了全国8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鹭鸶田村“上榜”,成为四川省4大典型案件之一。事件发生后,蓬安县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监督有力、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国家扶贫政策在基层执行不走样。(本报记者 余冠中 通讯员 李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