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集团组织总部员工禁止行为“六项规定”签字承诺活动
日前,悦达集团组织总部员工禁止行为“六项规定”(简称“六项禁令”)签字承诺活动,进一步强化执行“六项禁令”的效果。
8月21日,在悦达集团举行的第三届胡友林同志纪念日活动上,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王连春同志递呈了《严格遵守“六项禁令”承诺书》,通过签字背书、递交承诺的方式,旨在促使广大干部员工守住纪律“底线”,在打造“百年悦达”的生动实践中成就“百年人生”。
承诺书明确:为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切实防范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保障集团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本人郑重承诺,保证绝不发生下列行为: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二、挪用、侵占公司财物。三、违规投资入股、收受干股。四、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骗取不正当利益。五、泄露商业秘密。六、失职渎职行为。本人如有上述行为,损害集团利益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愿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理,如违反党纪和触犯法律,本人愿意接受党纪和法律的处理。
承诺书由本人签字背书,同时其配偶和分管领导也一并签字监督。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本人持有,一份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