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强化”不断提升执纪审查能力与水平
强化案源,挖掘执纪审查潜力。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在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重从三个方面挖掘案件线索:一是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政风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二是从市委巡察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三是从自办案件中注意
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充分发挥执纪审查潜力,通过执纪审查工作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深入人心。
强化培训,提高执纪审查能力。努力提高监督执纪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纪审查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学习培训,积极参加政治业务集中学习活动,不断强化监督执纪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开展室内业务学习活动,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
、法规,交流心得体会,总结经验与技巧,积极撰写案件剖析材料和调研文章,不断提高自身的 理论水平和监督执纪能力。
强化制约,提升执纪审查质量。牢固树立执纪审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工作理念,实行安全预案、全程监控等制度,坚持“案前教育、案后总结”,加强对办案安全的监督管理。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实行分组办案制和案件承办人负责制,夯实工作责任,始终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要求,严把案件查办程序关、证据关和定性关“三个关口”,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准确定性量纪,坚持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季明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