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策应监察体制改革 积极提升财会服务质量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监察委员会相继组建。面对监察委员会组建后人员大幅度增加,财会服务工作量相应加大的新情况,如何搞好财会服务工作,是摆在纪检监察系统财会人员面前一个新的课题,也是一个新的考验。这就要求我们财务人员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主动策应。
一是思想上主动适应。纪检监察系统的每一位财会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成立监察委员会这一重大政治改革的必要性,要立足实际,主动思考成立监察委员会后“我该怎么办?要充分认识当前纪检监察财务队伍的优势与不足,找准定位、加强学习、注重锻炼,着力解决好专业知识薄弱、业务能力不足、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等问题,以实实在在的行动适应监察委员会的改革与发展。
二是工作上主动对接。要确立超前意识,财会人员在监察委员会整合过程中,要主动与委内各部门对接,了解和把握各部门的工作职能、人员编制、资金需求,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并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争得领导的指导,使预算趋于更加科学合理;要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对接,准确把握划进人员、调入人员的工资发放信息,提前做好建立工资发放信息系统的准备工作,确保监察委员会一组建,财务工作即进入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强化程序意识,确保忙而不乱。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财会力量有可能一时不能得到充实,这就要求财会人员思想上要有足够的准备,做到任务加大时间补,人手不够效率补,工作一环扣一环、环环不脱节、环环经得起推敲和检查,不能怕麻烦、图简单,更不能敷衍了事,有头无尾,确保工作质效不减,服务质量更优。
三是责任上主动担当。纪检监察财会人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纪检监察队伍中的一员,必须要牢固确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绩效取决于责任,责任感是一种态度,有了责任心方能敬业、尽职、进取,做与不做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责任,只有认识到自己所从事工作的责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自觉把岗位职责、分内之事时刻铭记于心,就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和挖掘出各自的能力和潜力,更加有效地为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