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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质监局:落实五项措施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盐城市质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论述、新要求和新部署,落实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切实在基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建立主体责任清单,进行支部书记述职,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使其知责、明责、履职、尽职。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督查、同考核,切实将主体责任扛起来。

二是强化纪律教育,切实在基层深化规矩意识。开展任职纪律教育,对新入职的人员集中进行党规党纪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对新上任的中层干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其进行廉政谈话,进行廉政教育;在重要节点通过发放廉政提醒函、发送廉政短信等进行提醒教育;组织学习中央、省、市纪委通报,进行警示教育,将纪律规矩教育融入基层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之中。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在基层将纪律挺在前面。排细、排实、排准廉政风险点和履职风险点,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和事,采用相关技术手段,形成“人员监督+技术监督”的监督格局,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在基层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按照市委十二项纪律规定的要求,围绕“效率高、环节少、管得住”,修订完善人员聘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技术服务、物资采购等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内外部监督等多种形式,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五是强化组织建设,实现基层支部纪检委员全覆盖。局机关党委和下属总支、支部都明确专人担任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对进人、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支出等权力事项履行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