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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三建”并进磨砺巡察“利剑”

    为扎实推进巡察工作,亭湖区巡察办(组)充分发挥巡察机构系统中枢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建立临时支部,建立管理制度,建立联动阵地,磨砺巡察“利剑”。

    建立临时支部,明确“主心骨”。第一时间建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各巡察组组长任党支部书记,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巡察站位;结合基层巡察特点,组织巡察人员边巡察边学,熟悉基层党建、干部选拔人用、财务管理等内容,掌握个别谈话、走访、查阅、会谈、座谈等工作技巧,提高履责能力。

    建立管理制度,用好“定星盘”。针对巡察特性,制定巡察驻点管理、情况分流反馈以及保密规定等方面制度,明确工作规范、目标要求,为巡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先后出台了《巡察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关于巡察机构保密工作的规定》《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细化巡察的内容,形成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工作岗位责任,针对被巡察单位实际,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努力形成从巡察准备到立卷归档的制度“闭合环”。

    建立联动阵地,织密“排查网”。加强与纪委、组织、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做到心中有数;收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项目工程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信息,“靶向”巡察;巡察中互通情况、密切协作;巡察后规范移交、限期办结、及时反馈,形成巡察监督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