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出台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
市编办在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驻以来,认真贯彻《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要求,专门制定出台《关于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为派驻监督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编办领导班子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一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要求全办上下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为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严明监督内容。从办机关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四个方面细化明确接受监督内容,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相关规定、个人事项报告等作出具体标准要求。
三是做细监督方式。通过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或参加办机关各类重要会议、及时通报办工作情况、有关文件提前呈报把关等方式,充分征求并听取派驻纪检组意见建议,特别是围绕派驻纪检组对市编办的廉政建议,认真抓好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办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各处室积极配合、综合处组织落实的支持监督的领导体制,健全办领导班子定期听取会办工作、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送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支持监督的规章制度,积极为派驻纪检组提供周到的保障服务,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