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五化”同向发力 构筑执纪审查安全“防护墙”
今年以来,盐城市纪委始终将安全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命脉”,坚持意识培育、线索管理、督导检查、制度建设、人防物防等措施同向发力,确保执纪审查安全无事故。
意识培育常态化,强化安全思想认识。市纪委常委会多次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执纪审查安全要求,听取案管室关于全市执纪审查安全检查情况汇报。案管室牵头组织全市执纪审查条线安全培训学习,要求把安全、保密、责任意识贯穿执纪审查全过程。各执纪审查专案组利用成立临时党支部契机,每天召开内审、外调、陪护安全会议,形成专门的安全会议记录。
线索管理精细化,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落实问题线索由案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由案管室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以及巡视巡察、审计、公检法等移送或移交的市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执纪审查各承办部门做好问题线索的接收、录入、保存等工作,并明确专人保管问题线索,确保系统“线上”与现实“线下”的统一、同步。案管部门、承办部门移交问题线索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督导检查经常化,确保提醒整改及时。以市纪委常委牵头,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强化对县(市、区)纪(工)委、综合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督导和检查,以现场监督、听取汇报的方式,确保内审谈话、外查取证等工作依纪依规执行。市纪委对各县(市、区)纪委今年主办的采取审查措施案件均进行了现场督导或驻点督办。此外,由案管室组织力量不定期组织飞行检查,通过实地检查、抽查录音录像资料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今年以来,市纪委通过飞行检查向审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60余份,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制度建设明晰化,健全完善程序规则。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省纪委“1+N”制度文件以及执纪审查安全相关规定,制定出台并推进落实《实施“两规”流程暂行办法》《一般性谈话工作手册》《审查陪护工作手册》《对问题线索处置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审核的意见》《关于建立自办案件立案前会审机制的方案》等制度,并落实任务责任到岗到人,杜绝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规避制度程序的行为。审查谈话、一般性谈话均实行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承办部门每日向市纪委案管室报告一般性谈话情况。
人防物防并轨化,构建周密保障体系。组建全市统一、上下联动的陪护人员库,由市纪委统筹调度办案陪护工作,十九大期间还专门从委局机关抽调人员负责带班陪护。对于在市纪委办案场所采取审查措施的案件,由案管室人员和医务人员全程驻点。扎实推进执纪审查场所建设工作,全市建成标准化办案场所7处,一般性谈话场所140处159间,同时配置智能化办案保障系统,设置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多画面视频监控等装置。市纪委还为执纪审查部门、派驻纪检组配置执法记录仪,有效保证监督执纪问责全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