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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

  

     近日,纪检监察二室对自2005年以来室内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经过逐一分析、研判,对室内问题线索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处置准,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逐步实现规范。

     一、完善线索管理制度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明确专人负责问题线索管理,对信访室、案管室等各级渠道转入室内的问题线索逐件进行登记;二是建立信访台账。对室内900余件问题线索统一编号、同步建立纸质版和电子版台账,同时建立自办件备查登记簿、转办信访登记簿、督办信访登记簿、移送信访登记簿等4个登记簿,确保问题线索清晰可查;三是加强跟踪督办。积极梳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转办、交办的问题线索,定期进行督办,及时掌握线索办理情况,直至了结。

     二、建立分析研判机制

     一是多层次、多角度分类。对室内问题线索集中分类,按照涉及同一领导干部分类、涉及相同领域分类等方式,将室内线索分成几部分,方便了初核工作的开展,也为执纪审查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二是集中研究讨论。在委案件线索分析会召开前,室内先集中讨论,对问题线索的性质、可靠性、可查性等进行分析评估,精心研判,拿出初步处置意见;三是定期总结。对重点领域的问题线索作分析研究和总结,查找原因,寻找问题的共性,为今后处置同类型的问题线索提供帮助。

     三、科学处置问题线索

     一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通过党纪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在践行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常、抓细,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大排查中,梳理出拟谈话函询线索43件;二是视情变化不同处置方式。在线索处置过程中,既保持严肃性,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开展处置;同时兼顾灵活性,在处置过程中一旦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根据要求和程序,及时转换处置方式,实现无缝对接。做到了根据反映问题的内容和调查情况灵活选用处置方式,避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问题线索流失;三是明确责任到人。对每件问题线索的处置都明确到个人负责,做到有始有终,在问题线索处置的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汇报,确保按时了结。(唐烽、季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