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新年伊始“廉洁”开端
在新年到来之际,阜宁县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教育,确保节日期间各项纪律作风规定执行到位。
“九个严禁”明“廉”。阜宁县纪委及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提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九个严禁”,要求全县所有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崇廉尚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短信提醒促“廉”。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党员干部发送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提醒。通过推送“湖海清韵”微信公众号元旦特刊,在带去节日祝福的同时,也为各级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严防节日病。
严肃执纪保“廉”。元旦前,阜宁县纪委集中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一步放大警示震慑效应。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