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中央纪委监察报12月27日)
“洁不洁,看过节,廉不廉,看过年”。传统佳节,礼尚往来,情感交流,政治思想容易松懈,纪律意识容易淡化,“节点”往往沦为诱发腐败和“四风”问题的多发高发时间点,“过年过节”也就成为检验党员干部廉洁与否的试金石。
过节如“过关”,不少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是在传统佳节这一重要节点,“免疫力”下降,把握不住自己,过不了“廉洁关”,沿错误的方向越走越远。党的十八大以来,刹住了一些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顽瘴痼疾,社会风气得到了明显好转,但穿着“隐形衣”的“节日病”还频有复发,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有了“新表现”。违规公款吃喝转入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在费用报销上做手脚,报销手段另出“新招”;收送礼品、礼金避开敏感时间节点搞“错峰送礼”;通过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车辆使用公务用车,变“公车私用”为“私车公养”等等。这些打着传统佳节旗号的“节日病”,无疑是对传统礼仪文化的亵渎,对党纪国法的蔑视,不仅扰乱了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更是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公信民心,影响极其恶劣。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纠正“四风”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这个“两节”是否气正风清,直接关系到百姓群众对我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任,关系到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的开局是否良好。中央纪委印发《通知》,无疑是在节前给广大党员干部提前打一注廉洁“预防针”,狠狠敲一下警钟,形成警示震慑,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彰显了我们党在十九大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
非止排难于变切,亦将防患于未然。杜绝节日腐败,刹住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还须立足早提醒、早教育、早监督,提早划定纪律红线,打好“预防针”,警钟长鸣,震慑常在,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政治生态的“护林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监督执纪问责;要抓住重点问题,紧盯“四风”“新表现”,严肃查处节日腐败;要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紧要求自己,戴紧规矩“紧箍咒”,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提高自我“免疫力”,自觉做廉洁模范,过廉洁“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