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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强化“三项举措”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细落实

市妇联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坚持挺纪于前,紧扣党的“六大纪律”,主动接受第三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监督,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等方式,执行“两个责任”双报告制,落实“一岗双责”,倒逼责任落实。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和指导,按照纪检组要求认真排查市妇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点,增强防控意识、谋划防控措施。在研究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妇联重大活动安排等工作时,主动邀请纪检组成员参加市妇联党组会,加强对“一把手”和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对“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行公开承诺制度,在“盐城妇女网”、“盐阜女性”官微公布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内容和举报方式,党组书记带头发布“讲政治、守纪律、树新风”廉洁承诺,开辟妇联组织知晓度、妇联活动参与度、妇女群众满意度、妇联工作受益度的“四度”调查专栏,联合第三方调查评估机构开展“四度”调查,让妇女群众参与、请妇女群众评判、受妇女群众监督。

二是强化严格执行。在规范权力运行上,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财务坚持由分管主席审签,坚决规范权力运行;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持干部考察预告、任职前公示等制度,按照权责一致、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追究方式。今年,市妇联机关内部提拔副科职领导职数人员2名、部室负责人轮岗3名,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订方案、上报组织部门审批、民主测评、党组研究任职公示等程序规范实施,无不良反映;在执行财经纪律上,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执行物资集中定点采购、经费先申请后报批等财务规定,杜绝用公款送礼及购买香烟、酒及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的违纪违规现象,工作经费全部用于公务开支。年内会议场次、办公用品购置等费用同比均有所下降;在公务接待上,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报备、重要客情报告制度,组织会议定点安排工作餐,接待、住宿执行标准,学习调研轻车简从、接待从简。

三是强化边查边改。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对市妇联机关财务常规审计、市财政局对市妇联机关和市妇联幼儿园财政常规检查等工作,主动自查、认真迎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摆原因、扎实整改,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严格执行制度的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及时向市审计局和财政局反馈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强化“三项举措”,营造市妇联机关“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