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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必须克服“本领恐慌”

“本领恐慌”,是毛泽东早在延安时期开展学习运动时提出的概念。他指出,“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

而今,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来临,应该有不少纪检干部和我一样都感到前所未有的“本领恐慌”。“监察对象范围大幅扩大,证据要与刑事审判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事关政治体制,事关反腐格局,与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密切相关。由执纪向“执纪+执法”转变,办案方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等都有了新的内涵和更高要求,我们能适应吗?

改革必然带来新挑战!新形势下的“本领恐慌”是正常现象,关键在于怎么去应对,怎么增强本领。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每次重大历史转折关头,总是把理论武装、把学习问题突出地提到全党面前,通过学习不断走向胜利。当年,面对干部队伍里的“本领恐慌”,毛泽东号召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并且在不妨碍工作与战斗前提下,把学习办成一场运动。

面对监察体制改革,要克服“本领恐慌”,也必须加强学习,提升能力。11月中旬,盐城市纪委已经组织了第一期纪检监察干部法纪知识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领导就监察体制改革和刑事法律知识等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还下发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百问百答》等学习资料,组织专题讨论交流,派员参加检察院跟班学习,等等。近期,将再组织两期法纪知识专题培训。

通过近阶段的学习,自我感觉恐慌感虽然仍然存在,但似乎不是那么强烈了。1219日,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立平到盐城市对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其中,对加强学习培训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了解概念容易,把握规律难”。的确,既要学更要干,要在学中干,还要在干中学。学思践悟,才能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将“概念”有效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当然,学习仍然是克服“恐慌感”的最佳利器。学习就是克服困难、战胜自我、不断提高的过程。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反腐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持续推进,必然会不断碰到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将学习作为终身的任务,实现能力素质的与时俱进,真正将“恐慌感”变为“成就感”。

只要出发,终可抵达。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握时代特征,顺应改革要求,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精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向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