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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派驻纪检组召开驻在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研究布置年度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12月21日上午,第十六派驻纪检组召开驻在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研究布置了驻在部门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会上,组织学习了《盐城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有关内容,印发了《中共盐城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通报了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实施以来各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明确了从三个方面考核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十七项内容,并要求各驻在部门认真收集资料,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督查。同时,对明年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简要部署。

    会上,派驻纪检组还要求各驻在部门严格对照《中共盐城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存在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