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领导机关”从严治党的精准“探头”
当好“领导机关”从严治党的精准“探头”
---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四措并举”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
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市委办、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政法委、农办、台办、党史办、市档案局、保密局、机要局等10家单位。成立伊始,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的相关工作要求,通过树立权威、建立制度、聚焦主业、风险防控等措施,当好“探头”“前哨”,努力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在主动作为中探索监督。政治性强、影响力大,“指挥别人”是这些部门的共同特点,越是这样,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越不能放松。为此,第一派驻纪检组从进驻伊始,迅速组织驻在部门开展“习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中央决策部署精神,要求各驻在部门适应新常态,改变惯性思维,自觉摆正“被监督者”角色,主动挑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树立“派”的权威,明确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通过不懈努力,各驻在部门政治站位、政治纪律进一步提高,“四个自信”“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市人大党组、市政协党组先后出台关于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建立支持监督的领导体制、规章制度,明确接受监督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市人大党组的意见被《盐城纪检监察信息专刊》全文转发,在派驻纪检机构中起到了很好示范带头作用。
在有效参与中强化监督。不能对驻在部门核心业务有效参与就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对此,第一派驻纪检组将了解驻在部门情况作为“一号工程”,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参与驻在部门重大活动等形式,及时掌握驻在部门主要职能、业务流程、领导班子、人员编制,特别是主要廉政风险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等情况,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避免监督工作与部门工作“两张皮”“空对空”现象。做到“四个突出”,突出重点对象,严管科级以上干部特别是处级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突出重点时段,严防“节日病”“假期病”;突出重点环节,严查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突出重点内容,严督依规办事、“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在建章立制中规范监督。制度如渠,行为如水。好制度,管根本、管长远。按照“急用先立、突出重点、务实管用”原则,第一派驻纪检组始终聚焦“两个责任”落实,抓紧建章立制,制定下发《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市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的意见》等制度,以文明责,据文督责,推动派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建立健全列席重要会议、畅通信访渠道、干部动态监督、廉政谈话提醒、定期走访调研、工作信息报送等6项监督工作机制,运用QQ群和微信群建立驻在部门联络网,搭建交流平台,推动派驻工作科学化、长效化。全面排查驻在部门廉政风险点和履职风险点,督促建立廉政清单和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加强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监督”五位一体内控体系,扎紧廉政风险制度“笼子”。
在聚焦主业中严格监督。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抓常抓细抓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大力践行“四种形态”,积极推进驻在部门建立健全“三不腐”长效机制,种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田”。进一步发挥“驻”的优势,坚持每月参加驻在部门工作例会,每月走访驻点工作1天,关口前移,指导工作,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做到“四个清楚”,确保思想政治工作长流水、不断线。通过教育提醒、案例警示、风险防控等措施,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约谈函询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快速处理;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发挥“利剑”作用。规范执纪规程,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审理工作等工作环节。进驻三个多月以来,共参加党委会、班子会50多次,提出监督意见建议20多条,党委(组)采纳落实10条。开展监督检查8次,办理信访件5件,函询谈话3人,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