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坚持全融合理念指引 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盐城市坚持以“全融合”理念为指引,按照省纪委工作部署,既紧锣密鼓,又稳步推进,下力度、促聚合,使改革效益实现最大化。本月8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14日全市9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
内涵发展,坚持机构职能全融合。精准把握纪委监委职能职责,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在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的前提下,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共同设立综合部门、信访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审查调查部门、信息技术保障部门,实现反腐败力量全面整合。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职责分开、部门分设,审查调查部门不固定联系县区和单位,实行一事一授权、一案一受理。
优化资源,坚持人员编制全融合。机构设立后,将纪委原有人员和转隶人员全部打散混编。综合考量全体人员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个人意愿等因素,以交叉搭配、新老互补的方式,将熟悉执纪审查和职务犯罪调查的业务能手充实到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审查调查等部门,有效增强执纪执法一线力量。
优势互补,坚持业务学习全融合。按照“转隶人员学纪、原有人员学法”的“双学习”思路,组织转隶干部集中学习党纪党规、原有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的两方面培训活动,实现了“1+1>2”的预期培训效果。此外,全体人员主动采取“列书单、定计划”模式的自学,既有效补齐各自法、纪知识的短板,又相互推进思想理念、执纪执法观念的融合。
凝心聚力,坚持情感交流全融合。妥善安排转隶人员的安置、待遇等问题,增强其归属感和认同感。开展家访活动,由委领导、部室负责人逐一对转隶人员进行家访,化解思想上的困境,记录生活上的困难,把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带进家庭。开展“踏上新征程、承担新任务”主题征文和演讲活动,通过全员投稿、共同抒发的方式,促进全体人员在情感和行动上的深度融合。(孟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