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夯实党风廉政责任,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市残联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稳定和谐的机关风气,推进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突出主体责任意识。残联党组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来抓,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廉政形势、加强防范工作,党组书记刘桂湘同志切实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廉政建设与残疾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注重把廉政建设与日常业务紧密结合,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目标承诺书”,坚持常教育,常督查,常分析,常“敲打”,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思想防线。
二是突出纪律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注重分忧,主动担责,扎实谋划和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扶贫、教育培训就业、宣传文体、权益维护等工作,努力让广大残疾群众分享社会改革和发展成果。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四个服从”组织原则,班子成员自觉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严守工作纪律,遵守《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强化集体领导,凡重大决策、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守党的群众纪律,组织开展“进村入户访残情、扶贫解困强服务”大走访活动,全面掌握残疾人实际困难和保障服务需求,查找残疾人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并向残疾人家庭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突出作风建设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十一个一律”规定要求,聚焦“四风”问题,完善了《市残联公务接待制度》、《市残联会议管理制度》、《市残联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和《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九个严禁》等69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为残联系统党员干部提供了基本遵循,全系统靠制度管人、依规矩干事的氛围更加浓厚。
四是突出自我监督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残联工作的每个环节,做到权力公开、制度约束、程序规范。重视残联重点工程项目办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廉政建设规定,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加强工程重点环节约束,严格政府跟踪审计,跟踪项目办人员日常行为监管,确保建成廉洁工程。建立了残联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凡重要事项的党组会和领导班子会,30万元以上项目,3万元开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选拔任用,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全市性重要会议和活动,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均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报备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主动接受监督。